本文作者:adminddos

江苏吴中(600200)投资者索赔分析

adminddos 2025-07-15 11:16:06 2 抢沙发
江苏吴中(600200)投资者索赔分析摘要: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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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5年7月13日晚,江苏吴中(600200)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经查,江苏吴中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: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,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和利润,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部分投资者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

  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

  暂定索赔条件:

  在2019年4月20日到2025年2月27日之间买入,并且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,可参与索赔(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

 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

  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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